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2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6-05-29 11:39
工作地点: 南平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根据《2025年南平市市属医疗单位医疗类储备人才引进公告》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2025年医疗类储备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省内外综合实力较强的50所医学类院校临床医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专业参考《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执行。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 2007年5月前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 周岁(年龄计算以报名时间为准);
4.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5.持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满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其中,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
6.近5年(2020年以来)未曾在南平区域内就业(不含脱产攻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人员);
7.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要求。
8.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修和攻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时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仍处于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相关要求与待遇
(一)严格引进程序。招聘引进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开展。重点考察引进人才的政治素质和道德表现。
(二)生活保障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聘任医院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2.在服务期内,给予博士研究生20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的安家补助。同时,在引进后的5年内,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每人每月2000 元、1000元的生活补助。
3.引进人才的子女入(转)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或公办幼儿园,不受购房、居住、户籍等条件限制;其配偶需随迁安置且符合调配资格条件的,可在同性质单位调动或优先推荐就业。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符合岗位要求的考生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报名。
线上报名:考生需将《2025年南平市医疗类储备人才申报表》(附件 3)电子版以及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scxyyrs@163.com),并致电0599 - 7830136 进行确认。
线下报名:考生可直接前往顺昌县总医院人力资源部或校园行招聘现场进行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各岗位招满为止,具体咨询招聘单位。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已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通知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2025年南平市医疗类储备人才申报表》。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在职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请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本次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且不收取报名费用。
(三)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形式,由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总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面试地址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作为考察和体检的重要依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 60 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 70 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同一岗位如有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经县委人才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总医院研究同意后,将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确定。
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在职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3.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进行考察,并出具考察结论。
4.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察资格。报考者在聘用试用期内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应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且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五)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形,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正式确定聘用关系。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在县人社局下发聘用文件之日起 7—10 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或首次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限定的服务年限,即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双方应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2.专业与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岗位所需专业与报考者的毕业证书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应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要求完全匹配。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招聘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或存在违纪违规等行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对其违纪违规行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情形的,将记入人员诚信档案库,并按照对应条款进行处理。
六、政策咨询
顺昌县卫生健康局:0599-7822986
顺昌县总医院: 0599 -7830136
附件:
附件1:2025年顺昌县县属医疗单位医疗类储备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1).xlsx
中共顺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顺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顺昌县卫生健康局
顺昌县总医院
2025年5月29日
更多招聘机会,扫码关注医聘猫公众号,专属求职顾问推荐工作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