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住房公积金账户如何转移?
在如今的工作变动频繁的时代,关于公积金的使用地方还是很多的,如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离职后到外省市工作并已在外省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需向当地公积金中心提出转入申请,无需申请人到北京公积金中心办理任何手续。具体怎么办理随新社通小编来了解一下。
了解公积金转移的前提条件是至关重要的。一般来说,您需要在新的工作单位已经为您开设了公积金账户,并且您与原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
一、河北邢台公积金如何转移?

(一)线上办理
在邢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公积金转移。手机APP或相关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二)线下办理
在邢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公积金转移。手机APP或相关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二、河北邢台公积金转移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倒闭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相关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所以,当你面对工作变动调整后,你可以根据上面的住房公积金办理转移手续操作,转移到你新的工作单位进行管理,这样就能保证你的权益不受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