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8-20 11:07
新一轮的整风运动来了!
8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的通知》,未来三年,将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水平。
细化“红包”内容,清除“红包”空间
《廉洁计划》设定的工作目标是:自2021年至2024年,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廉洁计划》细化明确了“红包”内容:各级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均应认定为“红包”,应全部纳入此次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并按照各地的具体情况,不断细化完善“红包”范畴、明确处罚红线。
并落实纠治“红包”责任:医疗机构要落实纠治收受“红包”行为的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医务人员教育,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查实的违规人员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罚。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应当建立上缴登记制度。要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在医疗机构内显著位置公布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本单位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举报途径。
《廉洁计划》还要求清除“红包”产生空间:对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排、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应当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医院诊疗资源分布信息,提供提示服务。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排队等待时间。
同时还要求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采取明查暗访、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媒体监督等办法加大对本单位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提升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水平,在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场所应当加强监管措施,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
清除“回扣”乱象
“回扣”是《廉洁计划》中要求加大惩治力度清除的另一个行风问题。
文件中要求严防各类形式回扣,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除了严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以外,对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也严禁参与或接受,同时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
对于规避“回扣”,《廉洁计划》指出医疗机构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各项内控制度,在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
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
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要细化管理措施,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
同时,医疗机构要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参照“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定”“三有”)的方式,拟定细化可执行的院内制度,对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要及时驱离,对核实的输送回扣行为要及时上报,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要根据金额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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